一、设立产业专项资金
统筹设立市主导产业专项资金,以奖励、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产业集聚、企业培育、科技研发、项目建设等。
二、鼓励和支持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建设,获得国家、省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给予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