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驱动发展。鼓励产业链内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对新认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细分领域冠军发展之路,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连续3年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邢台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