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次认定和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
政策依据:《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
(一)沧州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区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政策依据:《沧州经济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二)沧州市东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初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
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
政策依据:《东光县关于贯彻落实沧州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
(三)沧州市海兴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海兴县关于贯彻落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
(四)沧州市盐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后补助资金支持,其中,省财政支持1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0万元
政策依据:《盐山县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的措施》
(五)沧州市肃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肃宁县出版印刷产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六)沧州市献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成功通过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授予科技创新进步奖荣誉称号
政策依据:《献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