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性补助,
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性补助,
整体迁入我市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性补助,享受我市有关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承德市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承德市双滦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家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双滦区种植结构调整奖补办法(修订)的通知》
(二)承德市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通过科技招商、新业态招商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整体迁入我市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平泉市深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承德市营子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性补助30万元
政策依据:《营子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四)承德市承德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政府给予企业10万元的补助,
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政府给予企业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县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由政府给予企业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承德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五)承德市兴隆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县内山楂、板栗产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重新认定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县、且完成变更手续的山楂、板栗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
2、对县内菌菜产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重新认定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县、且完成变更手续的菌菜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兴隆县惠企政策措施》
(六)承德市隆化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补助资金20万元
政策依据:《隆化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