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
其中制造业企业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张家口市支持专技英才助力本地发展十八条措施》
(一)张家口市下花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
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
对整体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由省级直接认定,通过国家备案后,补助15万元。
政策依据:《下花园区支持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
(二)张家口市蔚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财政分别补助10万元,
其中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市财政补助20万元
对三年期满重新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补助10万元
市域外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县并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对租赁面积150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6年租金补贴情况,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政策依据:《蔚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若干措施》
(三)张家口市张北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属于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县行政区域内,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目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政策依据:《张北县招才引智激励办法》
(四)张家口市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连续第二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补助;
连续第三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连续四次及以上的按首次认定标准补助;
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
(五)张家口市逐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获得国家备案的企业补助15万元
政策依据:《涿鹿县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八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