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年限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满365个日历天以上(即至少1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知识产权要求
1、数量与类型:
1)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
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无使用次数限制);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仅限单次认定使用)。
2)最低组合要求(满足任一):
1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或
6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2、权属与相关性:
知识产权须为中国境内授权且在有效期内;
必须应用于主要产品(服务),并对其核心技术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技术领域范围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方向之一: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四、科技人员占比
比例要求: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例≥10%;
人员范围:包括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全年累计工作时间需≥183天;
统计方式:按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月均人数 = 各月「月初数+月末数」÷2 的平均值)。
五、研发投入占比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分层达标: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期计算。
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比例≥60%。
定义:收入需来自核心技术属于八大领域的产品(服务),且需提供收入分类审计报告。
七、创新能力评价(满分100分,需≥71分)
评分维度包括:
知识产权(≤30分):侧重质量(如发明专利权重更高)与核心技术关联性;
科技成果转化(≤30分):近3年年均转化≥5项可获高分(需提供检测报告、销售合同等证明);
研发组织管理(≤20分):研发制度、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
企业成长性(≤20分):依据净资产/销售收入增长率。
八、合规性要求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