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证书到期后,企业可以重新申报。以下是重新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
一、重新申报条件
1、基本资格
企业需为上海市注册的非上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要求(有效期内)。
企业需满足《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中关于研发人员比例、研发投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等核心指标要求。
2、时间限制
原证书到期后,企业需在下一年度申报周期内重新提交申请。例如,2025年到期的企业可参与2026年申报(需以当年通知为准)。
3、其他要求
企业需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原项目验收),且未因信用问题被取消资格。
若企业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重新申报所需材料
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及2025年绩效评价通知,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1、基础材料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申报书》(需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2、财务与研发证明
研发人员比例证明: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符合要求(制造类≥10%或20%,软件/科技服务类≥30%或50%)。
研发投入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6%(根据企业类型)。
主营业务收入证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需符合标准(培育企业3000万-1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1亿-10亿元)。
增长率或融资证明:前三年内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20%,或累计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培育企业)或8000万元(科技小巨人企业)。
3、创新能力与机构证明
研发机构建设材料(如技术中心、实验室等)。
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软著等)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研发计划、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如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成果转化案例等)。
4、其他材料
企业信用报告(需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性说明(需符合市科委经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