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25年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通知及相关规定,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申报省级新产品(含“三首”和“两新”认定)的总数不超过3个。
具体说明如下:
若申报“三首”类(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每类可申报1个,三类合计最多3个;
若申报“两新”类(除“三首”以外的新技术新产品),可申报不超过3个。
需注意,同一新技术新产品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类,且申报单位需确保申报产品符合相关认定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