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为申请企业本身。如果知识产权的权属人是母公司,而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该知识产权,这种情况是无效的。因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知识产权的权属人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直接使用母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子公司高企申报。
若企业希望使用该知识产权参与高企申报,需要将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变更为申请企业(即子公司),并完成相应的转让手续。办理知识产权转让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建议提前规划并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在申报前完成权属变更,以满足高企认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