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第十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对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含)以上且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此外,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支持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对于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或大健康产业企业,金额提高至15万元。目前,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相关政策正在根据各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修订。具体政策细则将在修订完成后发布,企业可通过“罗湖区企业服务平台”关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产业政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