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与领域要求
1.注册地与成立时间: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
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所属技术领域:
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该领域主要分为八大类: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核心能力与财务指标
1.核心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2.科技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研发费用投入(核心财务指标之一):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比例不低于5%
5000万元<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不低于3%
且,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心财务指标之二):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三、综合与合规要求
1.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的创新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等四个方面)需通过专家评审,达到相应要求。
2.合规经营: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