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当年新申请软著;以前的旧软著只要在有效期内且未在既往高企申报中用过,可计入数量与评分。
为什么这样规定
国家层面不要求“当年新申请”,但多地明确:申报当年授权的软著不得用于当年评审;若“全部为当年授权软著”,通常不予推荐上报。
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软著,只要未在既往高企申报中使用过,可正常参与知识产权评价与高新产品(服务)佐证;且Ⅱ类知识产权(含软著)仅限使用一次。
实操建议
尽量不使用“申报当年授权”的软著;优先用往年已授权、与主营/高品强相关的软著。
提前布局:将软著授权节点控在申报前一年及以前,避免踩“当年授权不可用”的红线。
若告知注册地与软著清单(授权日、是否已用于高企),我可帮你做一次可用软著盘点与材料清单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