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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度第一批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与复核工作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政策,江苏省2025年度第一批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与复核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申报旨在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提升其研发能力,促进技术引进与创新成果转化。

  申报企业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填报。

  1、网上填报:

  在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进行申报材料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2025 年度第一批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园区网站技术支持:4008696086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撰写申请书和准备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胶装成册,编写目录,一式两份。报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申报材料按照要求盖章,有明确盖章处需盖在盖章处,复印章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企业在园区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至窗口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索引页

  (可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或手机拍照索引页二维码),不提供索引页二维码的材料不予接收。

  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23日(建议提前准备好电子版材料系统上传后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经确认后再打印纸质材料)

  四、复核流程

  (一)网上填报流程同上,经核定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应按照要求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并据实填写上一年度研发及经营活动情况表(附件3中的附表6.表格数据须与年报完全一致),并将信息报告和情况表简单装订后一式两份于2025年6月6日之前报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注:纸质材料提交至窗口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索引页(可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或手机拍照索引页二维码),不提供索引页二维码的材料不予接收。

  省级联席会议依据研发及经营活动情况表对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税收政策资格进行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年度研发及经营活动情况表的外资研发中心视同主动放弃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

  五、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8008、67068704、66680941、66680909

  六、其他事项

  (一)外资研发中心发生企业性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情形的,应在30日内将有关变更情况说明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单位自变更登记之日起能否继续享受政策,并将核定结果函告南京海关,抄送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二)实地核查。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外资研发中心申报材料、上年度研发及经营活动情况表,视情对部分申报主体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最新的官方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想提升申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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