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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度第一批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与复核工作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政策,江苏省2025年度第一批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与复核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申报旨在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提升其研发能力,促进技术引进与创新成果转化。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外资研发中心设立条件。外资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试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形式包括独立法人和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同时应满足以下设立条件:

  1.在江苏省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研发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3.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

  4.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

  (二)申请享受进口及国产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企业内设独立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

  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三)申报主体包括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中心、内设独立部门或分公司所在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求申报主体3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最新的官方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想提升申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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