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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申报条件梳理

  在深圳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战略背景下,产学研协同创新已成为企业突破技术瓶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的核心路径。坪山区作为深圳东部创新高地,设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旨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对于坪山企业而言,成功申报该项资助,不仅意味着获得最高1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更是借助外部智力资源实现技术跃升的关键跳板。华夏泰科梳理申报条件,助力企业精准对标。

深圳市坪山区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申报条件梳理

  (一)深圳市坪山区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的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务合规:申请项目属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并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

  (二)深圳市坪山区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的各类别专项条件

  1. 产学研科技合作资助

  (1)合作对象: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

  (2)合作形式:包括委托开发、联合开发、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

  (3)协议要求: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了研发目标、成果形式及实施地。

  (4)经费要求:已向合作方支付合作经费。

  (5)成果要求:项目主要成果产业化须在坪山区落地。

  (6)评审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得分须超过参评项目的标准分。

  2. 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1)服务购买:企业采购了指定区级及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服务。

  (2)关联关系:服务采购方与提供方之间无投资关系。

  (3)平台资质:服务提供方须为区级及以上平台,或坪山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建设的部分平台。

  3. 院士工作站配套支持

  (1)获批建站:已获得市科协批准建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

  (2)科研方向:从事技术型和产业型科研活动。

  (3)运行要求:正常开展科研工作,有常驻人员、在研课题及科研计划。

  (4)配套方式:按上级资助额给予1:1配套支持。

  华夏泰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深圳市坪山区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信息,更多疑问请咨询华夏泰科,15年申报经验,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科学规划项目方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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