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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智能工厂
  • 发布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补贴金额: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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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一、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本地区规上企业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利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

二、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工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智能制造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三、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请将视频发送至邮箱:zbgyc@gdei.gov.cn。

四、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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