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
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邢台市南和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
整体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邢台市内丘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内丘县支持市场主体创大业二十八条》
(三)邢台市柏乡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邢台市巨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对满三年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巨鹿县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五)邢台市新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主体,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政策措施》
(六)邢台市临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年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以上或150元/平方米/年以上的符合我县产业定位的现有企业(含新建企业),按照基准利率30%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政策贴息,单个企业每个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临西县招商选资优惠政策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