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申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后的集中受理截止时间:5月30日、6月22日、7月20日、8月17日、9月1日。
2、现场核查表提交现场核查表每家企业仅提交至一家对应的功能区或载体,提交至各功能区、载体的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6月22日、7月20日、8月17日、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