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含“直通车”或“评价打分”两种方式)时,需准备下列材料并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上传,所有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确保真实、完整、可核验。
一、通用基础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平台在线填报、打印后法定代表人签字、首页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
3、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含防伪码首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研发费用附注;如审计报告未列明研发费用,须补充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辅助账)
4、企业社保缴纳记录或职工花名册(证明职工总数≤500人,并区分科技人员与非科技人员)
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证明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科研失信等违法违规记录
二、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证明
1、专利证书(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等(须与主营业务相关,且在有效期内)
2、技术合同、销售合同、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能够证明科技成果已转化的材料(如有)
三、“直通车”条件证明材料(满足其一即可,如不适用可跳过)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统可自动获取,如未获取须上传扫描件)
2、近五年(含申报当年)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须为前三完成单位)
3、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批准文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
4、近五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正式文本或主管部门证明文件(须体现企业为前五起草单位)
四、其他可选或抽查补充材料
1、企业自评报告(平台填报后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重新上传)
2、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还需提供《企业主要数据表》《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表》等补充表格
3、被抽查企业须在线补充职工人数统计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须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