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现行政策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必须参加复核。复核由省、市经信部门组织形式审查、实地抽查和专家评审,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再延长三年;未申请或复核不通过的,原称号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