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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申请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具体申请认定流程如下:

1、注册登记: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 “热点服务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进入界面后,点击 “办理入口”。非首次申请的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 “立即注册账号”,选择 “单位户(法人)注册” 完善单位法人信息,完成注册。

2、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事项 “办理入口” 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需确保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同时企业要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信息确认: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包括《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等内容。《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规定的,则不通过。

4、名单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等相关平台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公示异议的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5、企业公告: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企业在申请认定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 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

符合以上前 4 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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