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可以作为完成单位被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无论其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此外,提名项目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整体技术应用需满3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应用)。
2.项目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并对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有重大贡献。
3.项目不得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伦理道德等情况。
因此,只要外企在中国注册且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作为完成单位被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