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如下:
1.首次认定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实体企业,给予不同情况的奖励,新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扶持;如果是符合 “小升规” 条件的上一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最高 20 万元的资金支持。
2.重新认定奖励:在科技部有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取得证书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支持;若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 10% 以上,给予 5 万元奖励。
3.迁入奖励: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将工商及税务注册地由区外迁入大兴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