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新认定吗?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整体迁移: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认定。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从一个省整体迁移到另一个省,只要在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就可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企业需要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或 “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迁移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部分搬迁: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比如,企业只是将部分生产或研发部门等搬迁到其他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这种情况下,迁入地认定机构会根据相关认定办法,对企业进行重新认定,以确定其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