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后的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入库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