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重点审查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知识产权
数量与类型:需拥有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5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Ⅱ类知识产权在复审时若首次认定已使用过,需补充新的Ⅱ类或新增Ⅰ类知识产权。
有效性与权属:所有知识产权必须在复审申请前获得授权证书,且权属人必须是申报企业本身,需提前核查专利年费缴纳情况,避免专利失效。
核心作用:知识产权需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直接相关,能为产品(服务)的技术创新、性能提升提供核心支持,需提供详细技术说明文档。
2.研发费用占比
比例达标:近三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比需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企业,占比不低于4%;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
境内研发要求:境内研发费用占比需不低于60%,即企业在国内开展的研发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需占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的60%以上。
费用归集规范:需按研发项目单独设立辅助账,精准归集人员工资、材料费、设备折旧费等各项费用,避免将生产费用、行政费用混入研发费用,同时留存费用分摊依据。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比例要求:近一年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需不低于60%。
技术关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需与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直接相关,形成“技术-产品”的对应关系,需准备销售合同、产品检测报告、知识产权关联说明等佐证材料。
4.科技人员占比
比例达标:企业当年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需不低于10%。
岗位匹配:科技人员需从事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岗位,如研发工程师、技术人员等,行政、财务、销售等非技术岗位人员不得计入。
工作时长:科技人员需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个税申报记录作为证明。
5.创新能力评价
知识产权评分:根据知识产权技术先进程度、对产品(服务)的核心支持作用、数量、获得方式等维度评分,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得分更高。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近三年年均科技成果转化不低于5项,需留存检测报告、客户验收证明、产品销售记录等转化佐证材料。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需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配备研发设备和场地等,需整理相关制度文件、合作协议等材料。
企业成长性:根据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和净资产增长率计算得分,若某项指标为负增长则该项得0分。
6.合规经营
无重大违规:企业在申请复审前一年内,不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需保持良好的经营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