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和方向,具体如下:
1.企业自主使用(95%以上)
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打造新动能: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包括人才培养、组织机构优化、设备条件升级等,打造创新团队。
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研究,产生科技创新成果。
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2.地方培育赋能(不超过5%)
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由地方政府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具体包括:
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服务。
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需注意,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也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以及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