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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知识产权可以申报高企认定时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二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若企业首次申报高企时已使用某项二类知识产权,再次申报(如复审或重新认定)时,该知识产权不能再重复使用。但若首次申报未通过,后续重新申报时可继续使用该二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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