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及下辖各区对异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不同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苏州市级政策
苏州市对异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若在江苏省重新认定通过后,按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
各区政策
1.昆山市
从昆山市以外地区整体迁移至昆山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
2.太仓市
从本市以外地区整体迁移至太仓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由机构引进的,每引进1家奖励5万元。
3.苏州高新区
对整体迁入苏州高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高企整体搬迁手续后按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4.苏州工业园区
对当年从市外整体搬迁至园区落户的新兴产业领域的有效期内高企,经确认给予40万元奖励,其中迁入当年先给予20万元入驻奖励,有效期满重新申报的,再给予20万元申报奖励。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目标迁入区域的具体政策,提前规划并咨询当地科技部门,以确保顺利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