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网址是http://www.innocom.gov.cn/。
企业可通过该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企业登录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高企认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通过网络提交材料。
资料应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如果企业更名,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更名通知,加盖公章;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存在由外区迁入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三、经符合《工作指引》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2024年1月-12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承担认定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研究开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中需披露近三个年度每年的研究开发费及研究开发费总额,近三个年度每年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总额,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同期企业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完整,可以是复印件。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并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可不提交)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未完成的提供立项报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立项报告和验收或结题报告。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个别区县提供)
4.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列表说明。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人员情况说明、人员花名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学历证明。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2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6.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并附辅助账;内部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的证明材料;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奖励。
六、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七、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