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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央资金(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什么时候申报?有哪些要求?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纵深推进的背景下,深圳企业“走出去”承揽境外工程已成为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路径。然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普遍面临资金回笼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等现实挑战。深圳市中央资金(对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正是为此而设,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境外工程的运营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该项政策申报窗口仅开放15天(4月16日至4月30日),且对备案合规性、统计数据报送有严格要求,企业务必提前对标、按时提交。

深圳市中央资金(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什么时候申报?有哪些要求?

  一、深圳市中央资金(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的申报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30日18:00。

  2.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7日17:45。

  3.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中央资金(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的申报要求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依法缴纳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或相应银行保函(以分包形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的分包企业可不缴纳)。

  2.申报单位按规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我局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并报送统计数据(以分包形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可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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