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量子科技发展战略机遇,助力企业与科研单位精准对接省级专项资源,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现将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申报的核心条件进行系统化梳理,涵盖依托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限项管理、材料规范及资金类型等关键维度,明确申报硬性门槛与规范要求,华夏泰科为申报主体高效筹备、精准对接提供清晰指引,具体要点如下。

一、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要求
1. 申报单位须为粤港澳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2. 申报单位已注册为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依托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
(2)拥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能够实质性参与项目组织实施。
(4)须全职来自依托单位,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限项管理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牵头申请1项项目。
2.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
2. 依托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3. 项目申报内容应采用中文,项目摘要需使用中文和英文。
(五)项目类型与资金管理要求
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类,不同类别在资助强度、执行期和资金管理方式上有所差异:
(1)重大类项目:资助强度约800万-1000万元/项,执行期5年,实行预算制。
(2)重点类项目:资助强度约200万元/项,执行期3年,实行包干制。
(3)一般类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执行期3年,实行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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