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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
  • 发布部门:苏州市科技局
  • 补贴金额: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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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一)申报单位要求。面上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苏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协同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单位申报。鼓励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研究人员牵头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研究题目及研究内容,详细填报项目概况、研究计划及经费情况。重点项目应在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限项要求

1.面上项目审核推荐主体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项目。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可最多再参与一个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可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2.已获省级立项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不得将与本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相似的研究内容再次申报本年度项目,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

3.由多家单位合作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

4.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须作脱密处理。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项目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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