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程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创建通知,满足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且自评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按照创建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创建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