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资金落实采取事后奖补方式;
对首次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次性奖励(前期未享受的,于首次复核通过后落实)。对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前期未享受的,于首次复核通过后落实)。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对经认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