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大鹏新区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多少配套奖励?
关联项目: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发布时间:2025-08-26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0号)第七条: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以及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按市级财政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同一企业获不同级别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评更高级别的,按相应奖励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上一篇:
华夏泰科提供哪些资质的申报咨询服务?
下一篇:
江苏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相关问题:
国家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的目的?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标准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相关解读: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制造业单项冠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申报条件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程序
深圳市各区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政策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