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财务指标
1.营业收入要求
一般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应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2年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
“小巨人”企业额外要求:对于第七批“小巨人”企业,还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大于或等于5%。
2.研发费用要求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应大于或等于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
对于不同营收规模的企业,“小巨人”企业有更具体的研发费用占比要求。
3.直通条件(可替代部分财务指标)
满足特定的科技奖励、融资能力或赛事荣誉等条件可以直接通过财务部分审核。
二、附加财务与经营指标
1.市场竞争力
细分市场占有率: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的占有率需大于10%。
成长性: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率的要求。
2.资产负债率
精细化指标:资产负债率应小于或等于70%,以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
3.信用与合规性
企业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并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偷漏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