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帮助中小企业应对挑战、促进创新与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扶持政策:
1、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税收优惠: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实际发生额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等。
2)降费缓缴: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对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特定时期实行水、电、气“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等。
3)用房成本:加快建设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建设“工业上楼”厂房空间,平均租金价格不高于35元/月/平方米;发挥市属国企作用,推动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等。
4)账款清理: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完善诉求闭环机制等。
5)融资支持:提高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对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且不高于1%;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
2、扩大市场需求
1)消费刺激:鼓励各区发放多种形式消费补贴及组织各类消费活动,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2)文旅体支持: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中小微文旅体企业恢复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联游套票”给予补贴,全面恢复线下体育赛事等。
3)市场开拓:组织企业参加展销会、对接会等活动,加大对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展会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等。
4)场景示范: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先行先试创造条件,推动在产业园区、高端装备、智慧物流等领域的场景应用示范项目落地。
3、支持创新发展
1)科技型企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利息贴息支持比例,市区联动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四个一”行动,持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
2)专精特新培育: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3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
3)融资支持: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吸引股份合作公司富余资金进入风投创投领域;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等。
4)创新活力激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认定或设立创新载体,引导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减免服务费用;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获奖企业在认定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4、促进转型升级
1)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制定资源目录和分级分类指引,遴选优质平台商助力企业上云上平台,对完成任务的给予资助。
2)人才培育:推动企业家培育工程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向小微企业倾斜,扩大培训规模。
3)质量标准品牌提升: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
5、企业培育与服务
1)上规模奖励: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产值(营业收入、零售额)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2)改制上市支持:对规上企业以上市为目的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直接在境外上市以及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等给予相应奖励。
3)服务体系完善:持续健全市、区、街道三级企业服务体系,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五年计划。
总的来说,深圳市政府的这些扶持政策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拓展市场、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从而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