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采取材料评审与现场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申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向所在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区工信部门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相关行业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含现场考察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以通告形式公布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