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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推荐?

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

(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省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工商联等省级群团组织;

(五)省级相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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