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 号)等文件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效期如下:
登记编号有效期 :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 “登记编号” 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如 2024 年取得登记编号的企业,该编号有效期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资格有效期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格并非一劳永逸,企业需要每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评价工作系统” 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参与当年度的评价工作,否则可能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格需每年重新确认,以维持其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省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例如江苏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