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