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工作有数量限制,具体如下:
单位提名:单位应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提名,本单位提名不超过 10 项;提名其他单位的,奖种和数量不限。
专家提名: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 1 个项目。
奖项设置:市长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 2 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共不超过 100 项。其中,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5 人;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6 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15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0 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8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7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