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合规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认定标准
1. 专业化指标
企业成立3年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0%;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 精细化指标
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截至上一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有一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3. 特色化指标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 创新能力指标
一般性条件(需满足三项):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如转让的,需超过1年)。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5. 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请注意,上述条件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整理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各地工信部门的实际规定有所调整。因此,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建议参照当地发布的最新指南,并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