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基本条件
专利授权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如第七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要求是2021年12月31日前授权。
专利权属: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申报主体:应是在北京市注册或具有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市公共利益和社会民生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专利状态:未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国专利奖或市发明专利奖,且申报往届市发明专利奖未获奖的在实施中需有新的实质性进展,同时专利权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或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重点奖励条件
行业领域效益:属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解决现实问题:引领高精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城市运行、管理和安全等本市面临的现实重大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标准贡献: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发挥主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