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1、基本条件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不得有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
2、专项条件
专业化指标: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精细化指标: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 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 - 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 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 Ⅰ 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创新直通条件满足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进入 “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单其中一项即可。
主导产品领域指标: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 1000 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 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 “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