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包括节能技术改造及循环经济项目两类。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经认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和投资额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循环经济项目。对经认定的循环经济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