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人才综合奖励申报条件是什么?

非金融机构需要按程序完成评审认定,根据认定结果进行名额分配,给予其个人综合奖励;金融机构按程序认定后,根据名额分配,给予其个人综合奖励。

(一)非金融机构评审认定

1、评审认定条件

评审认定按照如下指标计算进行:

(1)经济贡献—年度纳税总额(20分)、年度纳税总额增长率(15分)、年度销售收入(10分)、年度利润率(5分);

(2)创新发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20分)、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5分)、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10分)、年度研发活动人员数量占职工总人数比重(5分);

(3)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分值*((企业数-该指标排名)/(企业数-1)),保留三位小数。根据8个指标得分之和进行排序,按排序进行名额分配。

2、评审认定材料

(1)申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2022和2023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表上要有纳税人名称和税款所属期,如果没有,请补充申报表的封面。申报表请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系统);

(3)已授权的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量(评审认定以职能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4)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金额(评审认定以职能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5)2023年度研发活动人员数量;

(6)2023年12月申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在园区缴纳社保人数证明(建议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智慧平台出具的《苏州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

(二)金融机构评审认定

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按照上一年度对园区税收的贡献度排名前20位的金融机构,按排序进行名额分配。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