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根据前一年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量(具体金额以上级部门核定数据为准),给予申请人以下奖励: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超出1亿元部分,再给予最高0.01%的一次性奖励。
2. 技术交易补贴。通过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或鉴证的技术合同,根据前一年实际成交额的0.5%给予登记奖励,每家每年度奖励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