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荐意见
院士推荐: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需院士签名,并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单位推荐: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需加盖公章)。
2. 项目资料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附件材料(扫描件,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
专利许可情况:需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专利质押融资情况:需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经济效益证明:可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证明:如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备案,需提交备案证明。
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 其他要求
项目电子件需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并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申报材料需经推荐单位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4. 报送方式
国务院各部门、省级知识产权局、全国性行业协会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需经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后统一报送。